本報訊(記者 顧雷鳴)省委書記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羅志軍3月27日主持召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,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精神,審議通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,研究部署我省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工作。
  省委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學勇、石泰峰、李雲峰以及領導小組成員,改革專項小組和改革辦負責人參加會議。省有關方面負責同志列席會議。
  羅志軍在講話中指出,起跑決定後程,抓好改革開局意義重大,必須把抓落實作為推進改革工作的重點。各地各部門要細化落實改革任務,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確定的改革任務,結合中央和省委今年改革工作要點,對各自承擔的改革任務進行全面分析梳理。對已經推出的改革舉措,要加強跟蹤總結,及時解決問題;對新啟動的改革舉措或改革試點,要加大組織和協調工作力度,確保取得實效;對需要長期抓落實的項目和任務,要一步一個腳印、穩扎穩打向前走,堅持不懈抓下去;對今年條件不具備、暫不啟動的改革任務,要創造條件抓緊做好前期準備工作,爭取適時啟動。要認真落實工作部署,把任務逐項明確責任單位、責任人、時間進度,坐言起行,逐個漸次把任務落到實處,確保各項改革部署按照路線圖和時間表扎實推進。要嚴格落實督促檢查,堅持整治“四風”頑症與破解改革難題相結合,把群眾路線貫穿改革全過程,從嚴上要求,向實處著力,以過硬作風推動改革工作取得過硬成果。要全面落實改革惠民,把群眾最關心、最急迫的改革問題置於優先地位,做到有目標、有路徑、有措施、有可以檢驗的成果,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。
  羅志軍強調,全面深化改革,必須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,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,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。一方面,要嚴格按照法律授權推進改革,把創新探索與於法有據統一起來,從法律制度上推動和落實改革舉措,自覺維護中央大政方針的統一性嚴肅性。另一方面,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,及時修改、廢止與全面深化改革不相適應、不合時宜的法規,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。
  羅志軍指出,要切實強化改革的責任擔當,堅決貫徹中央改革重大決策和省委改革部署安排,加強組織領導,註重統籌協調,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各項改革。要建立健全改革領導機制,省委改革領導小組、專項小組、改革辦要充分發揮統籌、協調、督促改革的重要作用,各地各部門要加強與省委改革領導機構的工作對接,形成各司其職、各負其責又統籌協調的改革合力。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,堅持底線思維,對可能產生的風險有研判,對將會遇到的挑戰有準備,對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有預案,把握好改革的重點、節奏和力度,牢牢把握改革主動權。要大力弘揚“三創三先”新時期江蘇精神,尊重群眾首創精神,鼓勵基層先行先試、積極探索,走出符合自身實際的改革路子,創出具有江蘇特色的改革品牌。要營造支持改革、鼓勵成功、寬容失誤的良好環境,加大對全面深化改革的宣傳力度,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改革的關切,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強大正能量。  (原標題:坐言起行把改革任務落到實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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